12月22日至25日,学院通过教师政治理论学习会议和各班级班会,组织全体师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
师生们从“总则、学位工作体制、学位授予资格、学位授予条件、学位授予程序、学位质量保障”等多个维度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学习,对新《学位法》在学位类型、学位工作体制、学位授予资格制度、学位授予条件和程序以及学位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所作出的重大创新和核心精神有了深刻的理解。
(文:李文砚/图:汪昌平、陶沙、童安宝/审核:唐建兵/审校:陶沙/终审:马元斌)